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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是冒著形象崩毀的危險發了這張照片,臉書的回顧有時就會提醒到一些自己想忘記的過去,不!我沒有想忘記,反而常常提醒自己不要再走回頭路。

那是幾年前我已經忘了,那些年我沒有好好吃過飯,不是在餓肚子就是在吃完後轉身去廁所吐掉,有時候會吐到有血絲,手上一直有咬痕,臉上也有微血管爆裂的紅點,餓久了,會突然爆吃三碗泡麵再吐到全身無力。甚至好想得厭食症,真的太幼稚了。

那是什麼地獄般的日子,在家人好友面前強裝沒事,其實大家都看出來了吧,妳生病了,身體跟心裡都病了。後來就真的病了,進醫院住了一個多禮拜,人都是要在緊要關頭的時候才會覺悟,出院後立刻戒菸,開始跑步。

但剛開始運動的那幾年還是很多東西不敢吃,也只做有氧因為怕長肌肉,現在很多觀念都是後來自己去查去研究才改變的,真的繞了一大圈,其實道理很簡單,吃的健康、規律生活、持續運動。

從青春期暴飲暴食發胖後到胡亂減肥進醫院,那是有多厭惡自己的行為,不曾真的好好生活,好好的對待自己,即使瘦到皮包骨也還是覺得不夠好,即使知道催吐很不好還是無法控制的去做,被數字控制著,想著只要瘦到五十公斤以下就會被愛了,沒有耶,那段時間的戀愛很糟糕呢,朋友說你好鬆都在晃,我心想沒差只要看起來很瘦就好了。
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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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院後立刻戒煙也就開始持續發胖,但我想跟之前亂減肥把代謝搞到很低有關,從48一路到58,這當中當然經歷過焦慮跟低潮,現在我60(啊!說出來了)卻一點都不在意,我超喜歡現在的自己,被說大隻又怎樣,我還想要再大隻一點,去海邊穿比基尼姐是完全沒有在怕的,比二十歲的妹仔還要緊呢(哪裡?)體能狀況很好,會越來越好。這是一連串跟自我打架後重生的我,置死地而後生,我根本浴火鳳凰。

朋友說:真的回不去了?我說:不回去了,再也不回去。朋友說:覺得你現在很開心,感覺放下很多。

開心的享受食物,不再有罪惡感,因為我辛苦鍛鍊,身體值得好好款待,享受生命,真正掌握自己的身體跟生活。喜歡自己才是最重要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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